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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煤气发生炉(淘汰煤气发生炉的依据何在)

来源:www.xrdq.net   时间:2023-01-18 19:58   点击:98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淘汰煤气发生炉的依据何在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总 则为促进焦化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按照“总量控制、调整结构、节约能(资)源、保护环境、合理布局”的可持续发展原则,特制定本准入条件。

本准入条件适用于常规机焦炉、半焦(兰炭)焦炉和现有热回收焦炉生产企业及炼焦煤化工副产品加工生产企业。常规机焦炉系指炭化室、燃烧室分设,炼焦煤隔绝空气间接加热干馏成焦炭,并设有煤气净化、化学产品回收利用的生产装置。装煤方式分顶装和捣固侧装。半焦(兰炭)炭化炉是以不粘煤、弱粘煤、长焰煤等为原料,在炭化温度750℃以下进行中低温干馏,以生产半焦(兰炭)为主的生产装置。加热方式分内热式和外热式。热回收焦炉系指焦炉炭化室微负压操作、机械化捣固、装煤、出焦、回收利用炼焦燃烧废气余热的焦炭生产装置。以生产铸造焦为主。一、生产企业布局新建和改扩建焦化生产企业厂址应靠近用户或炼焦煤原料基地。必须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焦化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焦化行业结构调整规划要求。在城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城市居民供气项目、现有钢铁生产企业厂区内配套项目除外)以内,主要河流两岸、公路干道两旁和其他严防污染的食品、药品等企业周边1公里以内,居民聚集区《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61-89)范围内,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建设焦化生产企业。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的焦化生产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二、工艺与装备新建和改扩建焦化生产企业应满足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实现合理规模经济。1.焦炉常规机焦炉:新建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必须≥6.0米、容积≥38.5m3;新建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必须≥5.5米、捣固煤饼体积≥35m3,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及以上。半焦(兰炭)炭化炉:新建直立炭化炉单炉生产能力≥7.5万吨/年,每组生产能力≥30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60万吨/年及以上。热回收焦炉:企业生产能力40万吨/年及以上。应继续提升热回收炼焦技术。禁止新建热回收焦炉项目。钢铁企业新建焦炉要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置并配套建设相应除尘装置。2.煤气净化和化学产品回收焦化生产企业应同步配套建设煤气净化(含脱硫、脱氰、脱氨工艺)、化学产品回收装置与煤气利用设施。热回收焦炉应同步配套建设热能回收和烟气脱硫、除尘装置。3.化学产品加工与生产新建煤焦油单套加工装置应达到处理无水煤焦油15万吨/年及以上;新建的粗(轻)苯精制装置应采用苯加氢等先进生产工艺,单套装置要达到5万吨/年及以上;已有的单套加工规模10万吨/年以下的煤焦油加工装置、酸洗法粗(轻)苯精制装置应逐步淘汰。新建焦炉煤气制甲醇单套装置应达到10万吨/年及以上。4.环境保护、事故防范与安全焦化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应同步建设煤场、粉碎、装煤、推焦、熄焦、筛运焦等抑尘、除尘设施,以及熄焦水闭路循环、废气脱硫除尘及污水处理装置,并正常运行。具体有:(1)常规机焦炉企业应按照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含酚氰生产污水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回用系统及生产污水事故储槽(池)。(2)半焦(兰炭)生产的企业氨水循环水池、焦油分离池应建在地面以上。生产污水应配套建设污水焚烧处理或蒸氨、脱酚、脱氰生化等有效处理设施,并按照设计规范配套建设生产污水事故储槽(池),生产废水严禁外排。(3)热回收焦炉企业应配置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和二氧化硫在线监测、监控装置。(4)焦化生产企业应采用可靠的双回路供电;焦炉煤气事故放散应设有自动点火装置。(5)焦化生产企业的化学产品生产装置区及储存罐区和生产污水槽池等应做规范的防渗漏处理,油库区四周设置围堰,杜绝外溢和渗漏。(6)规范排污口的建设,焦炉烟囱、地面除尘站排气烟囱和废水总排口安装连续自动监测和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7)焦化生产企业应建设足够容积事故水池、消防事故水池。三、主要产品质量1.焦炭冶金焦应达到GB/T1996-2003标准;铸造焦应达到GB/T8729-1988标准;半焦(兰炭)应参照YB/T034-92标准。2.焦炉煤气城市民用煤气应达到GB13612-92标准;工业或其它用煤气H2S含量应≤250mg/m3。

2. 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不属于。煤气发生炉是以煤为原料生产煤气,供燃气设备使用的装置。固体原料煤从炉顶部加入,随煤气炉的运行向下移动,在与从炉底进入的气化剂(空气、蒸汽)逆流相遇的同时,受炉底燃料层高温气体加热,发生物理、化学反应,产生粗煤气。此粗煤气(即热煤气)经粗除尘后可直接供燃烧设备使用。

而 锅炉是一种能量转换设备,向锅炉输入的能量有燃料中的化学能、电能、高温烟气的热能等形式,而经过锅炉转换,向外输出具有一定热能的蒸汽、高温水或有机热载体。

3. 工业煤气发生炉

1。工作原理:煤气发生炉煤气是以空气和水蒸汽混合气体作为汽化剂而产生的煤气,在发生炉中,煤是由上而下,汽化剂是由下而上,它们之间做逆流运动,产生化学反应和热量交换,生产煤气,汽化剂由炉底进入,经过煤渣层的均匀分布与预热上升与炽热的碳反应生成二氧化碳,然后再上升还原就形成了炉出煤气。煤气主要的化学反应有:(1)煤中的碳与气化剂空气中的氧、水蒸汽之间的反应、气化剂中的氧、水蒸汽、各种生产气之间的反应C+O2→CO、CO2+CO→CO、H2O+C→H2+CO2、H2O+C→H2+CO2;

((2)煤的热裂解反应。

2,排污情况:煤气站的排污主要有汽包、夹套锅炉方面的排污与各净化设备的排污,外排污水没有。煤气站在煤气放散时就有污染气体排放,不过很少发生,一般在开炉、停炉、检修时需要煤气放散;如果煤气站设有脱硫设备,那么煤气燃烧后的污染气体为零。

3,一吨煤可生产3000立方煤气,煤的质量好就能多一些,质量差就会少一些;煤气站的废水主要是煤气在冷净过程中产生的酚水,一吨煤可产生50-100公斤的酚水。

4. 煤气发生炉是否属淘汰设备

东方希望拆装炉的是循环流化床锅炉,属于国家要淘汰的火电小机组。

5. 煤气发生炉用煤

⑴炼焦煤气:对煤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进行加热干馏,所制得的煤气被称为炼焦煤气,由于干馏温度不同,又分为低温干馏炼焦煤气、中温干馏炼焦煤气和高温干馏炼焦煤气,几种炼焦煤气的产气率、煤气成分、煤气热值、煤气密度,炼焦煤气中的H2、CH4和CmHn都比发生炉煤气要多,所以炼焦煤气的发热量高。  ⑵发生炉煤气:对煤在煤气发生炉内进行加热气化,所制得的煤气被称为发生炉煤气,只通空气所产的煤气是空气煤气;通入空气+蒸汽所产的煤气是混合煤气;通入水蒸汽所产的煤气是水煤气。发生炉煤气是由可燃气体组成的,不仅与所通入的气化剂种类有关,而且还与炉型、煤种有关,  ⑶高炉煤气:钢铁厂的高炉煤气,其中,CO2:10.5%;CO:28.0%;H2:2.7%CH  ⑷0.3%;N2:58.5%;煤气热值:3.94MJ/Nm3(940Kcal/N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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