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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铺电费怎么算?

来源:www.xrdq.net   时间:2023-01-26 09:20   点击:146  编辑:admin   手机版


1)夏季标准(5月-10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2)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广州地区阶梯电费?

广州市居民阶梯电价按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并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

其中,夏季标准,即5—10月,第一档为每户每月0—26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二档为261—6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三档为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电量。

非夏季标准,即1—4月、11—12月,第一档为每户每月0-2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二档为201—4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三档为4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电量。

第一档电价仍为现行标准每千瓦时0.64元,第二、三档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即依次为每千瓦时0.69元、0.94元。

广州市居民生活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为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可享受免费用电15千瓦时的优惠。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电价则提高到每千瓦时0.6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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