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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后如何进行验收呢?

234 2024-07-29 16:10 admin   手机版

一、建设工程竣工后如何进行验收呢?

工程竣工验收一bai般分为阶段验收、初验du收和正式验收。

1、阶段验收

(1)、阶段验收是指对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款支付条件的符合性的验收。

(2)、阶段验收由公司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与监理单位(如有)共同审查后,提交验收办批准,并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3)、阶段验收不代表对任何质量方面的最终认可。

2、 初验收

(1)、建设项目完工后,为了顺利通过工程正式验收,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与监理单位(如有)负责组织施工单位作工程竣工初验收,并审查由施工单位编写的《工程竣工验收总说明》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书》。

(2)、工程初验收的程序如下

a、检查拟验收工程是 否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施工内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做到工完场清。

对于经公司同意的因特殊原因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完成但不影响投产使用的工程内容,填写《工程未完内容明细表》。

b、检验拟验收工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设备、水、暖、电及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设备安装工程单体无负荷试车和联动负荷试车是否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有完整的运行记录。

对没有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工程,填写《整改通知单》,提交施工单位整改。

c、检查主要工程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必要时,可抽查已隐蔽的工程部位。

d、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档案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e、检查监理单位(如有)的监理档案及监理工作总结。

(3)、经过初验收和对竣工档案的检查,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填写《工程初验收情况报告表》和《工程决(结)算意见》,并附三套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包括电子光盘一份)向验收办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3、正式验收

(1)、验收办接到正式验收申请后,根据工程特性和初验收情况,确定项目验收组成员名单和正式验收时间,并于工程正式验收前 3 日,向参加正式验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发出《正式验收通知》。

(2)、工程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a、施工单位代表介绍工程施工情况、自检情况及合同执行情况,出示竣工资料(竣工图及各项原始资料和记录)。

b、监理工程师介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监理情况,作监理工作总结,发表竣工验收意见。

c、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做工程管理总结,提出竣工验收意见。

(3)、项目验收组成员对已竣工的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同时检查竣工资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4)、项目验收组成员提出工程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5)、项目验收组针对工程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施工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备忘录》。

(6)、审查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工程决(结)算意见。

(7)、暂时休会,由项目验收组讨论工程项目正式验收是否合格。

(8)、复会,由验收组组长宣布验收意见。

(9)、有关部门会签《工程竣工档案交接证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

(10)、验收组提出工程决(结)算最终意见。

(11)、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竣工档案和监理档案,并按规定的份数上交档案管理部门。

(12)、验收办组织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项目使用(需求)部门与施工单位确定工程交接时间,办理《工程交接证书》。

二、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提交哪些资料?

大概的流程为:

1.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按制定的验收方案,进行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资料审核验收;

2.验收组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实地检验工程质量;

3.验收组听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4.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具体的相关内容你可以参考清华同方出版社权威出版的《最新施工组织大全》,介绍都挺丰富的,而且内容多的去了,价格也不贵,真正的物美价廉!

三、建设工程竣工后的试运行和组织由谁承担?

建设工程竣工后的试运行和组织合同中约定方承担,工程中一般是甲方组织。

  竣工验收是国家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验收标准对施工结束的建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果的验收,并且出具有关法律文书。

  竣工验收是国家有关单位根据国家

验收标准对施工结束的建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果的验收,并且出具有关

法律文书。

商品房只有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以后,房屋才算交房,否则,按照合同规定还有可能向客户做补偿。

四、建设工程竣工后,是否必须取得《规划验收许可证》?

如果这里所指的是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那一般是发生在施工许可证获取之前的备案(也有些城市是在工程规划许可证获取之前备案)。

建设工程验收消防备案,是要待整个施工项目竣工做消防验收的时候才发生。

发生备案时间有差异,工程设计备案在前,工程验收消防备案在后。

五、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多久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六、建设工程竣工后多少天向城市档案部门提交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在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及其电子目录数据。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1年至5年后,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对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七、建设工程竣工后多长时间内做结算?

《规范》第16.5.1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成后,承包人应立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签署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承发包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八、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在多少天之内将工程交付建设单位?

一、这个时间没有明文规定,得视双方合同约定情况判断。通常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90天之内完成工程的竣工交付手续,10天的时间连结算资料资料都做不完,根本不可能进行移交。

二、合同范本中规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而现实中发包人一般也很难在28天内对竣工结算报告审核完毕,新颁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考虑到施工实际情况,按照工程造价金额的不同规定了相应的结算审查日期,最长规定了60天的审查时间。

也正是基于这个考虑,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则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将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并可开始计算工程质量保修期。所以,应该说90天的时间是合理,当然如果双方工作效率高或另有约定,可能用不了90天。

九、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未付清工程款,施工单位该怎么写申请报告?

  付款申请报告格式:  XXX建设单位:  我方承建的XX工程已竣工验收;按照施工合同XXX条,你方应与XX日前支付工程款XXX元,请贵方按时予以拨款为谢。  付:工程验收记录表  XXX建筑单位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或者勘察、设计单位不出具竣工验收手续无法备案应如何处理:  

1、正常情况下施工单位或者勘察、设计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在相关资料上签署意见是应有的合同义务。  

2、但是实务中因施工单位或者勘察、设计单位出于种种原因拒绝在相关资料上签署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不配合竣工验收备案,使得工程无法办理相关备案进而不能办理相关证书的情况极为普遍。这一手段已经成为施工或者勘察、设计单位“成功”实现其各种目的的有效手段之一。  

3、从理论上讲,组织竣工验收是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同样配合竣工验收也是各参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在相关参建单位不配合进行竣工验收或者在验收资料上签署意见的,建设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相关参建单位履行竣工验收义务。  

4、如果工程并没有进行实际验收,应允许建设单位请有资质的质量鉴定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鉴定,如果质量合格的,应以此为据并随同判决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如果仅仅是不配合签署意见,应允许建设单位以判决文书作为资料申请备案。  

5、现实中建设主管部门,以没有施工单位或者其他参建单位盖章为由拒绝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行为,其实是一种机械的行政不作为行为。究其根源,还是在于建设主管部门在制定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时仅仅规定了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义务,没有明确施工单位或者其他参建单位不配合竣工验收如何处理的情形。也许制度的制定者可能认为建设单位可以以工期延误为由追究施工单位的违约责任。  

6、但是,这并不妥当。首先,工程一直不能使用会伴随损失的扩大;其次,施工单位如果无力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主体将会不存在如何处理;第三,勘察、设计单位的不配合又怎么计算损失。因此建设主管部门机械审查备案资料的行为并不妥当。

十、住宅楼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还要多久什么程序才能正式验收完毕?

工程竣工验收已经备案,验收这个环节基本没有问题了。

如果单从验收来说,还有综合验收。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综合验收需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的情况、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等所进行的全面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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