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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委审查要点?

137 2025-11-05 09:23 admin   手机版

一、招标评委审查要点?

一、审查招标文件 吃透标准要求

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评判标准,专家评标前,首先要审查招标文件,吃透标准要求。实际评标中,因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评标时为节省时间,评委们急于完成评标,不耐心阅读招标文件,走马观花,极容易造成评标内容的疏忽和遗漏,影响评标质量。为杜绝隐患,评标前,评委会专门拿出时间,对招标文件进行详解,使每位专家都能掌握项目的范围、性质、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条款等详细信息,尤其要清楚“废标”条款,做到有的放矢。

二、审查重要信息 拿准评标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招标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通常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审核通过者)、图纸、可研性报告、立项批复文件、技术标准规范、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资格审查及围标串标情况、资格预审报告(如有资格预审时)”等内容,评委会应同招标人、监督员、代理机构等分工协作,合力完成重要信息的审查,为高效、便捷评标提供保障。

三、审查投标函及附录 确保不遗漏事项

投标函及附录在合同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实际评标中,一些专家只审查投标报价、工期和承诺等内容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常忽视对投标函中“项目经理姓名、有效期、投标保证金、质量标准、暂估价”等内容的审查,疏忽大意或顾此失彼会酿成大问题。因此,对“不起眼”部分的审查同样不可或缺。

四、审查预审情况 消除故障隐患

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一般公开招标需要资格预审,尤其是大型工程或技术复杂工程、特殊行业工程或货物、服务采购,对有资格参与的潜在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是十分必要的。项目进入评审阶段后,评标委员会从“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财务状况、同类项目经验、技术管理能力”等方面对入围者进行再审查,先一步解决潜在的问题,为项目评审奠定坚实基础。

五、审查围标串标杜绝弄虚作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二、五十一条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对投标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招标方和监督部门的作用,利用“信用中国、全国社会保险综合查询平台”等信息查询系统,审查投标人各种资质、资格证明资料、查验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款单位证明材料,对存疑部分的内容采取澄清、说明或提交原件等方法进行确认,扎牢评标“篱笆”,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六、审查主材设备 防止出现偏差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属于重大偏差。评委会要加强对各投标文件中的主要设备、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审查,从“规格、参数、生产厂家、品牌、质量”等要素入手,认真进行审查,确保评审工作不出现偏差。

七、审查项目进度 提升科学化率

工期是合同条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评标时,一些评委只看总工期,往往忽视对工程进度合理性的审查,致使评标过程中有时出现违背项目建设客观规律,不科学、不合理的工期计划,为后期履约埋下“隐患”。因此,评委评标时,不仅要看总工期,还要审查阶段工期、节点工期是否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留“死角”。

八、审查评标报告 保证评标完整性

评标报告是全面反映评标委员会项目评审工作的重要文件,累计数小时甚至10多小时的评标过程,都要通过评标报告予以反映,因此,认真撰写评标报告不仅是对项目负责,也能反映评委的工作质量。现实中,评委会对评标报告的撰写过于简单,不仅不利于存档备案,还有可能引起质疑。撰写评标报告有规范模板,通常包含“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委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评分一览表、投标人排序、中标候选人名单、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事项,此外,还应写明评委会认为应当说明的问题。

评标是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每一名评标专家都应端正态度,熟练运用“八审查”方法,树立“零错误”评标理念,评出令各方满意的结果。

二、洪水评价审查要点?

施工单位报审资料要求 一、施工单位资质报验A4表 ①提交内容:

1、报验资质清单;

2、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3、营业证书(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体系认证文件(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近三年业建设业绩(分包单位);

②审查要求:

1、所有资质文件必须为施工单位本单位资质;

2、所有资质复印件必须清晰,并盖有项目章,写明原件存放处;

3、所有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4、主体不能分包;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验A2表 ①提交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②审查要求:

1、方案编制时间应在相应专业开工前;

2、审查编制依据是否齐全,是否有过期标准、规范。

(对图纸、标准、规范,对监理规划、细则)引用规范标准是否在有效期内;

3、审查质量控制点是否全面,是否和业主要求一致,并不得和监理部的质量控制点冲突。审查质量控制点是否有可操作性、合理。

(和业主、施工单位协商);

4、审查施工方法、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是否结合现场实际情况;

5、审查施工方法、措施是否全面,是否将图纸内容全部包括;

6、施工组织(方案)中要有完善的HSE管理内容;

7、审查方案中各管理人员是否齐全,“五大员”、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要与报验相符,要和工序资料中签字的人对应;

8、HSE方案内容要着重审查危险源分析和采取的措施是否可行,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情况;

9、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人为该公司的技术总工,施工方案的审批人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项目管理人员资质A4表 ①提交内容:

1、SH/T3543-G106质量体系人员登记表;

2、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3、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和合同一致,要有任命书)、施工\技术负责人;HSE 2 经理、质检员、施工\技术员、安全员、测量员等。

三、塔吊备案监理审查要点?

一、施工方案(含企业资质和人员)的审查。

1) 基本内容审查 1、报审表使用正确(监理交底时明确)

; 2、报审表内容填写齐全 3、附件齐全

四、防洪度汛方案审查要点?

    防洪度汛方案一般都要经过相关部门及专家审查通过后,再由政府或防汛指挥部审批。

     审查的要点一般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方案章节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二是方案内容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当地的防洪规划,是否描述了雨情、水情、工情以及存在的问题,是否有组织机构、抢险措施、通讯、撤退路线及安置、防疫、灾后恢复等方面内容。

五、审查要点附件是指?

是指在某些文件、表格、申请书等材料中,附带的一份说明、指导或参考文件,用于帮助审查人员或申请人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相关事项。审查要点附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审查标准:即审查人员在审查过程中需要遵循的规范和标准。

2.审查要点:即审查人员需要关注的重点事项和问题,以及对应的处理方法和策略。

3.申请指南:即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格、提交材料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和要求,以及相关的流程和时间安排等。

4.参考材料:即可以作为参考的相关文件、规范、标准等,以便申请人或审查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相关事项。

审查要点附件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可能因不同的事项、部门或机构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查阅和了解。

六、节地评价报告审查要点?

第一类是有土地使用标准的项目,如公路、铁路、煤炭、机场等项目,可对照标准审核,总规模和功能分区用地规模未超标准的,通过审核。超标准的,一般要求按照土地使用标准控制的要求核减项目用地规模,但如果属于安全生产、地形地貌、工艺技术等有特殊要求,确需扩大用地规模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提供书面补正材料,说明增加用地的必要性。

第二类是既无土地使用标准也无建设标准的项目,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只原则性地审核项目的平面布局和功能分区情况,没有量化控制标准,一般是申请多少给多少。

第三类是尽管有些行业制定了土地使用标准,但由于没有涵盖具体功能,个别项目增加功能分区,需要用地时就会遇到问题。如南方某机场改建项目需要增加排涝用地。

七、发票的审查要点有哪些?

1、审查发票的基本要素  审查发票的基本构成要素是否正确填写,主要包括:开票时间、经济内容、单价、规格、数量、金额,小写金额、大写金额,开具发票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收款人签字、发票使用有效期限等。  

2、审查发票的逻辑关系  审查发票的各种要素之间有其内在联系或规律,如果违背了内在联系,就表明其有问题存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购销双方的名称与税务登记号有着直接的联系,普通发票中发票专用章上的名称与其纳税号也存在着对应关系;根据发票上记载的经济内容,审查发生业务的真实性;根据发票上的单价、数量,可以验证总金额的正确性。  

3、审查发票上的审核手续是否齐全  审查发票上是否有经办人、证明人及审查人签名,发票到财务处报账时,应至少同时有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需验收的物品)、审核人四人签字,才可做账。

八、施工审查的要点有哪些?

施工审查的要点有哪些?

1 施工图设计的合理性:审查施工图纸的设计是否符合施工规范、施工工艺要求和设计要求等,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2 材料的质量:审查施工单位所采购的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是否具有质量保证。

3 工程施工的合理性: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施工单位是否合理分配工程进度,是否存在施工上的难点和技术风险。

4 工程质量的保证: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行业规范,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5 环境保护要求:审查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

6 安全生产要求: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施工过程中是否有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建筑工程施工审查的内容有那些?

施工方案审查包括这些基本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资源(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点审查应急组织体系、相关人员职责、预警预防制度、应急救援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另外,还要看组织流程、参加人员、评审时间点、评审形式是否符合内控制度要求;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以及特别注意事项等;安全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等。

知识拓展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作用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是对施工活动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其作用是:

1、通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明确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顺序、劳动组织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及资源需用量与供应计划,明确临时设施、材料和机具的具体位置,有效地使用施工场地,提高经济效益。

2、施工组织设计还具有统筹安排和协调施工中各种关系的作用。

经验证明,如果一个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能反映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政策和合同规定的要求,符合施工工艺规律,并能认真地贯彻执行,那么施工就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就能较好发挥投资效益。

九、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审查要点?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要遵守什么原则?

  预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3)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4)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2、哪个部门进行预审?

  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

  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3、谁可以提出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

  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4、申请预审要提交什么资料?

  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备案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4)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5)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不提交前款第(3)、(4)、(5)项材料。

  用地预审申请表,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用地预审完成后,申请用地审批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矿产资源压覆情况证明等手续。

  受国土资源部委托负责初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转报用地预审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作出的初步审查意见。

  (2)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

  (3)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5、初审转报件

  应当由国土资源部预审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委托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但建设项目占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的,委托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转报国土资源部。

  符合条件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和接收。不符合的,应当场或在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和转报人,逾期不通知的,视为受理和接收。

  受国土资源部委托负责初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转报国土资源部。

  涉密军事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建设用地单位可直接向国土资源部提出预审申请。

  应当由国土资源部负责预审的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通讯基站等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十、规划与设计方案审查要点?

(1)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定性技术指标变更后是否符合规划条件;(2)规划与设计方案是否符合间距、采光、通风、日照、消防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地方技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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