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管理规定?

来源:www.xrdq.net   时间:2022-11-21 01:13   点击:70  编辑:admin   手机版

  第一条 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

  第三条 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工业信息产业等主管部门制订和调整《目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拟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管理工作。国务院财政、工商、质量监督、税务、海关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

  第六条 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资格。

  第七条 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应当纳入预算管理,其征收、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制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标准和补贴标准,应当充分听取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处理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及专家的意见。

电子产品对人主要危害有什么

1、电磁辐射的危害。在日常生活中,电脑、电视、洗衣机、电冰箱甚至电吹风等电器都会产生低频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危害取决于辐射能量的大小。长期处于高电磁辐射的环境中,会使血液、淋巴液和细胞原生质发生改变,影响人体的循环系统、免疫、激素分泌、生殖和代谢功能,严重的还会加速人体的癌细胞增殖,诱发癌症、糖尿病及遗传性疾病等,对儿童还可能诱发白血病。
2、电子电气产品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分无机类和有机类,无机类主要包括重金属铅、汞、镉及六价铬等,在电子电气产品中广泛用于显示器、照明设备、阴极射线管、印刷电路板、电容器及芯片等。有机类主要包括有机溴化物、有机氯化物和邻苯二甲酸酯等,广泛应用于电子元器件、外壳与塑胶等。重金属铅、汞、镉及六价铬进入体内后代谢缓慢,具有积累性,能够使蛋白质结构发生不可逆的改变,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重金属中毒会引起头痛头晕、神经错乱、癌症等疾病,对神经系统、脏器和骨骼的破坏尤为严重。
3、容易得颈椎病脊柱病,长时间的坐着和一成不变的坐姿严重伤害我们的身体。
4、容易近视,长时间盯着一处,眼睛酸涩,损害我们的视力。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