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照明用的照明器大体可分为截光、半截光和不截光三种类型。
①截光型:照明器照射到路幅外的光线不超过光源额定流明的10%,控制光线沿路分布,产生的眩光小。适用于主要街道、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
②半截光型:照明器照射到路幅外的光线不超过光源额定流明的30%,控制光线沿路分布。适用于一般等级的街道。
③不截光型:照明器对最大光强上方的光通量不加限制,眩光大,只适用于周围环境明亮的街道或交通量很少的次要街道。照明器的射程,由光束的仰角决定,用从照明器到最大烛光束照射到路面的距离长短区分,可分为短射程、中射程、长射程三种。
道路照明主要分为有线照明,和无线照明,有线照明一般都是修道路时布的线,然后竖杆上面装灯的那种,开关也是自动控制的,最近几年好多道路和小区由于先没有布线,都采用太阳能电池板进行蓄电照明,既节能环保,又能照亮道路,以后发展趋势大有可能代替有线照明。
公路照明标准?
(1) 城市道路照明按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以及居住区道路分为5级。(2) 机动车道的照明应满足平均亮度(或照度)、亮度(或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和诱导性4项评价指标。主要供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道路应满足平均照度评价指标。
(3) 各级道路的照明标准应符合表5-1的规定。
(4) 三幅路、四幅路的非机动车道的平均照度值宜为相应机动车道的1/2。
(5) 主要供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居住区道路和人行道的平均照度应不低于1 lx.(6) 新安装光源、灯具的道路,应考虑灯具的维护系数,要求其路面的初始亮度(或照度)值相应提高30%—50%。
(7) 人行地道的平均水平照度,夜间以15 lx,白天以50—100 lx为宜。
(8) 选定机动车道照明标准时,要考虑城市的性质和规模。一般中小城市可视其道路类型采用相应低1级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