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招聘管理系统最好?Moka招聘?
如果你们公司是30-500人规模的中小型企业,也可以试试我们旺才招聘管理软件,相信会提高你们的招聘效率
二、哪些国企招聘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以下是一些招聘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国企: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上是一些比较知名的国企,它们在招聘时可能会考虑招聘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人才。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国企也可能会招聘这方面的人才,具体情况可以通过各大招聘网站或者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三、哪家招聘管理系统好?
我们单位用过,在现场招聘和校园招聘都比较不错, 摆脱了纸质简历,节约成本还高效。
四、掌上南阳管理团队招聘?
1、初中(含)以上学历;
2、16周岁-40周岁之间;
3、身体健康,无影响团队健康之传染疾病。 1、试用期基本底薪1400元/月,综合工资1800-3200元/月(含加班费),转正后基本底薪1650:综合工资2200-3500元/月(含加班费),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2、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每周5天。(合理安排加班,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加班工资支付标准:平时为1.5倍,双休日为2倍约,国家法定假日为3倍。
4、享有国家法定假日11天/年。带薪年假、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假期。
5、晋升:表现优秀者将获得调薪、晋升机会,特别优秀者可派遣国外历练。
7、 奖金:发放年终奖和生产激励奖金(生产旺季依绩效核发)
8、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另额外提供集团自保基金保障。 1、免费提供工衣及洗衣服务。 2、发放年终奖和生产激励奖金;发放端午、中秋等节日礼金及春节开工红包。 3、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并额外为员工办理医疗自保基金,提供双份保障。 4、员工享有国家法定假(每年11天)、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5、a、免费提供各种管理、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综合能力; b、与全国多所重点大学合作,开办在职学历教育班(高起专 专升本 升研),并提供多种学费奖励政策。
6、表现优秀者将获得调薪、晋升的机会,表现特优者选送派赴国外工厂历练。 1、公司设有图书室、游泳池、运动场、篮球场、娱乐室等各类文体设施; 2、公司定期举行运动会、文艺晚会等大型文娱活动; 3、公司成立篮球、足球、舞蹈、棋类、书法、登山、钓鱼等各类社团; 4、园区内开设银行、邮局、超市、社康中心、书店、电脑教室等,为员工生活提供便捷服务; 5、富士康(南阳)最新内部招募信息: a.富士康集团内部招募网已经有南阳富士康招聘南阳富士康环保部部门行政助理一职;南阳富士康招聘处 拓展资料: 南阳富士康位于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内,是富士康旗下CCPBG事业群,主要从事投影仪、LED等光电产品的研发与制造,富士康(南阳)高级技工实训基地,厂区面积78万平方米,预计2015年5月份正式投产。 南阳富士康与中光学集团、美国富可视公司合作建设的富士康南阳光学合作项目,主要生产和销售数字投影机、数码相机、光学元器件等产品。此次投产的是两条先进的投影机生产线,投资总额3亿元,项目全部达产后,可实现投影机年产100万台。下一步,合作方将通过后续项目的建设,努力把南阳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投影机产销基地。 : -南阳富士康
五、公司管理主管招聘要求?
1,组织沟通能力强、业务熟练。
2,能熟练掌握文字编辑、排板和办公室软件的操作。
3,普通话标准流利,形象气质佳,亲和力强。
4,工作上认真负责、主动、干练,反应灵敏,形象良好。
5,协助总经理管理部门工作,协调内部员工关系。
6,配合经理处理外部公共关系,参与公司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7,高效率地完成经理指派任务,对于公司制定计划认真执行,发展业务团体。
六、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包括哪些?
1.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是一个涵盖面很广的管理学科,它主要指水利工程和水力发电工程两个门类的管理专业。
2.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主要研究管理学、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水利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在水利水电工程管理领域进行水库调度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招投标文件编制、水资源调度与管理等。例如:水利工程项目文件资料整理,施工计划制定,项目进度跟踪等。
3.水利水电工程管理跟其他学科还有很多交叉内容,例如: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工程经济学、工程造价等等。
七、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专业可以考哪些证书?
1.水利一级、二级建造师证书;
2.造价工程师证书;
3.水利中级职称证书;
4.碳排放证书。(最近比较火的)
八、天津农学院水电工程管理专业怎样?
可以的很不错,农学院此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所必需的数学、力学和建筑结构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必要的工程勘测、工程制图、工程设计方法、施工管理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应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进行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及创新的基本能力。根据专业实践性强的特点,在教学工作中,特别注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和专业应用能力的培养、训练,着眼于培养基础扎实、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
九、水电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问题认定和责任追究。
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共同投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采用工程措施的水土保持等(包括新建、续建、改建、扩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质量管理是指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质量检测等参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开展的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服务和质量改进等工作。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质量检测等参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开展安全策划、安全预防、安全治理、安全改善、安全保障等工作。
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指各参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问题,包括质量管理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质量缺陷。
水利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报告、调查、处理、处罚等工作按照《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第五条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质量检测等参建单位是质量、安全生产问题的责任单位。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其他参建单位作为责任主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负责。
第六条 水利部、各流域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单位。
水利部对全国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指导各级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质量、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问题认定和责任追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有管辖权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对质量、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问题认定和责任追究。
各流域管理机构对本流域内有管辖权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质量、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问题认定和责任追究。
第二章 问题分类
第七条 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是指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及其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的各类行为。
第八条 质量管理违规行为分为一般质量管理违规行为、较重质量管理违规行为、严重质量管理违规行为。
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分为一般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较重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严重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
质量管理违规行为分类标准见附件1,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分类标准见附件2。
第九条 质量缺陷是指未能及时对不符合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处理的质量问题,或者是经过处理后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和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的质量问题。
第十条 质量缺陷分为一般质量缺陷、较重质量缺陷、严重质量缺陷。
质量缺陷分类标准见附件3。
第三章 问题认定
第十一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按照质量管理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分类标准进行问题认定。
第十二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缺陷,按照质量缺陷分类标准进行问题认定。
第十三条 对需要进行质量问题鉴定的质量缺陷,委托有关单位开展常规鉴定或权威鉴定。
常规鉴定是指项目法人或现场监督检查组利用快速检测手段进行检测,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质量缺陷进行检测,认定问题性质。
权威鉴定是指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省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等监督检查单位委托工程建设专业领域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可能造成质量事故的质量缺陷进行检测,认定问题性质。
第十四条 各级监督检查单位对检查现场发现的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初步调查,督促建设及有关单位及时履行事故报告、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 监督检查单位在对质量、安全生产问题进行责任认定时,应听取被检查单位的陈述和申辩,对其提出的理由和证据予以复核。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水利部按照“一省一单”或“一项一单”的方式,对有关质量、安全生产问题责任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并对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质量检测等参建单位实施责任追究;按年度汇总分析责任追究结果,对流域管理机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管理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对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方式分为:
(一)责令整改。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质量、安全生产问题。
(二)约谈。就责任单位的质量、安全生产问题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要求其限期整改。
(三)停工整改。责成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等对责任单位承担的水利工程项目责令其停工整改。
(四)经济责任。对责任单位依法处以罚款,或者责成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对责任单位依据合同追究责任单位违约责任。
(五)通报批评。就责任单位的质量、安全生产问题在水利系统通报批评。
(六)建议解除合同。按照工程隶属关系,向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法人出具解除合同建议书。视具体情节,建议书可以规定不长于90天的观察期,观察期内完成整改的,建议书终止执行。
(七)降低资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提请资质审批机关对有关责任单位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八)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追究方式。
十、58同城招聘管理打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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