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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防爆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www.xrdq.net   时间:2022-09-28 19:35   点击:194  编辑:admin   手机版

(1)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是否根据其适用的危险分区。

(2)选择和确定的防爆电气设备是否与适用的爆炸性混合物的传爆级别和点燃温度组别相适应。

(3)检查防爆电气设备包括报警仪表及通讯设备的整体防爆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对移动电子器具及插座的使用应严格控制。

(5)对现有电气线路进行检查①检查现有电气线路的敷设是否远离释放源;电缆或电线的高度是否根据爆炸性气体的比重确定;线路的孔洞是否被堵塞;线路是否避开受损的区域。

②检查线路敷设的技术要求。额定电压应不低于500V;导线的载流量应不小于熔断器额定电流的1.25倍;镀锌钢管是否密封,螺纹啮合是否符合要求;电缆等的铜芯截面是否≥2.5mm(一区);1区接线盒是否为隔爆型;2区接线盒是否为隔爆型或增安型;导线严禁采用绞接法连接。

③1区内的照明等单相设备的相线及中性线应设短路保护,并采用双线开关同时切断电源。

(6)1区内严禁有中间接头;2区内不应有中间接头。

(7)架空线路跨越区域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8)接地系统应采用等电位连接。

防爆电气可否使用在环境温度范围内任一温度?

防爆电气设备只有在符合通用要求和各防爆型式的专用要求(见GB3836.2-GB3836.10)的条件下,才能保证其防爆性能。由于篇幅所限,我们仅就防爆电气设备的通用要求作一介绍。对于电压不超过1.2V、电流不超过0.1A,且其能量不超过20μ,或功率不超过25mW的电气设备,经检验单位认可后,可直接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


1.适用环境


防爆电气设备的适用环境是在-20-+60℃,气压为0.8×105-1.1×105Pa的工厂爆炸性气体环境和煤矿井下环境。


2.温度要求


⑴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


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是指电气设备在允许范围内的最不利条件下运行时,暴露于爆炸性混合物的任何表面的任何部分,不可能引起电气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最高温度。如对隔爆型电气设备是指外壳表面。对其余各防爆类型电气设备是指可能与爆炸性混合物相接触的表面。


①Ⅰ类电气设备,在煤矿井下,电气设备运行环境恶劣,而且电气设


备表面易堆积粉尘。因此,规定最高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如果能


采取一系列措施,而且还能防止粉尘的堆积,则不得超过450℃。


②Ⅱ类电气设备,主要在工厂中应用。由于爆炸危险场所具有各种不


同性质的爆炸性混合物,这些爆炸混合物都有不同的引燃温度。因此,就


有各种不同的组别,所以它们的最高表面温度不得超过表2-4的规定。


⑵电气设备运行环境温度


电气设备运行环境温度是指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的环境温度。


一般为-20-+40℃,如果环境温度范围不同时,须要在铭牌上加以标


明,并以最高环境温度为基准计算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


⑶电气设备局部最高表面温度


电气设备局部最高表面温度是指对于总表面积不大于10mm2的部件(如本质安全型电路使用的晶体管或电阻)。其最高表面温度相对于实测引燃温度具有下列安全裕度时,该部件的最高表面温度允许超过电气设备上标志的组别温度:


①T1、T2、T3组设备为50℃;


②T4、T5、T6组设备为25℃。


⑷耐潮和耐轻微腐蚀


绝大多数矿井井下环境温度在20-30℃之间,最高温度可达32.8℃;相对湿度在92-98℃之间,最高相对湿度可达凝露点。按湿热带定义:在一天内有12h以上气温等于或高于20℃,相对湿度等于或高于8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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